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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遺失已收文編號之公文時,應如何處理?

承辦單位因故遺失已收文編號之公文,請先洽請原發文機關補發公文後,沿用原收文日期及原收文號。

聯繫電話:1999(外縣市02-2720-8889)轉60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