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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稅新制宣導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秘書處

為因應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,財政部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站已分別建置房屋稅2.0及囤房稅2.0專區(財政部網址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址

發布機關

臺北市政府秘書處